市振办发〔2009〕1号
西安市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7年招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愿进村
进社区服务志愿者考核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振兴办、人才服务中心:
2007年招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愿进村进社区服务志愿者,将于今年4月服务期满,根据《西安市振兴计划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愿进村进社区服务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市振发〔2007〕4号)精神,现就做好志愿者考核、评比、总结及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做好志愿者服务期满的考核总结工作,是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环节。目的是检查了解志愿者两年来的工作完成情况、思想观念变化情况;通过总结、考核、评比对志愿者在农村基层工作中德、能、勤、绩、廉方面做出准确评价;通过表彰对各级管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以鼓励和支持;以利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
二、工作总结
(一)各区县振兴办和人才服务中心,重点对志愿者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对做好08年招募的志愿者后续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振兴办备案。
(二)志愿者要对自己在服务期间工作情况、思想变化情况、主要业绩和收获进行总结,并对各级管理部门如何做好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总结材料交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三、考核工作
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由区县振兴办指导,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并如实填写考核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托管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的依据。
四、评比表彰
(一)先进单位
全市拟确定3-4个人才服务机构作为大学生志愿者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比条件:
1、领导重视,管理制度健全;
2、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有序;
3、效果明显,作用发挥充分。
(二)大学生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全市拟确定3-4名大学生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1、思想高度重视,工作积极主动;
2、服务意识较强,工作认真负责;
3、管理服务到位,工作成效显著。
(三)优秀大学生志愿者
全市拟确定9-10名优秀大学生志愿者,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现在岗人数的20%。评比条件:
1、表现突出,受到当地干部群众普遍好评;
2、善于思考,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勤奋,年在驻时间达到230天以上。
(四)推荐及审批程序
先进单位由人才服务机构自荐,市人才服务中心初审推荐;大学生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由人才服务机构推荐;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评比推荐。所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市振兴办审核,报市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审批。
(五)总结表彰
总结评比工作结束后,由市振兴办组织召开全市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总结表彰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单位和个人工作总结,认真按条件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推荐工作;
2、请于3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指导部。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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