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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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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派遣的发展: 劳务派遣起源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由Samuel Workman创立了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为当今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 1940年到1960年,劳务派遣在美国和欧洲企业逐步普及,美国在1971年就颁布了《劳务派遣业的法律》,1990年后,欧美的劳务派遣开始迅猛发展,日本产业发达,1960年代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出现了劳务派遣,1985年6月正式出台了《劳务派遣法》,并先后对此法修订了四次,逐渐开放了派遣的限制。在美国,根据Hewitt公司的一项调查发现,有93%的大型企业(500人以上)接受着不同程度的劳务派遣服务。根据1999年的一项调查显示,美国有4%的500人以下的企业借助PEO(Professional Employment Organization)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根据全美PEO协会统计,全美有400万人属于双雇用关系,而且这种派遣模式在美国以每年35%的比例增长。现在,劳务派遣在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地区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劳务派遣的定义: 劳务派遣就是劳务派遣机构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由派遣机构通过一系列科学手段录取合格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全新用工方式。简单的说就是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员是劳动关系,被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是服务关系。它是一种非常机动灵活、合理有效的用人机制,它做到了人得其所、才尽其用,人为派遣机构管理,才为用工单位所用。 档案接转、社会保障、工资发放、入离职手续办理等等各种日常烦琐的人事管理都由派遣机构来负责处理,从而使“单位人”完成了向“社会人”的转变,每个派遣员工应得的自身利益又可以由派遣机构出面维护。 三、劳务派遣的特征: 企业用人不养人,用工单位与被聘人员不存在隶属关系,变“为我所有”为“为我所用”。这样用工单位不但可以降低公司的人工成本支出,减少劳动纠纷,更主要的是使用工单位的人事管理简捷化,用人机动灵活,着重于人才的开发和合理运用,更专心于自身事业的发展,解除束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由搏击。 四、劳务派遣的范围: 劳务派遣面向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独资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外国驻华办事机构等各类用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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