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窗口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浏览次数:2403
各代理单位及代理个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8号),现将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考范围及条件
  参考人员的范围和条件等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人社厅发[2009]138号文件调整后的规定执行,未调整的部分仍按原政策执行。
  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度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请各地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考专业调整
  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专业代码026)和输血技术(中级,专业代码116)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点设置
  2010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自2009年12月15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初审确认工作定于2010年1月4日至8日在南二环西段123号西安市人才市场(含光路与南二环交界向西两百米富秦大厦)。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00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持《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下列相关证件、材料到南二环西段123号西安市人才市场(含光路与南二环交界向西两百米富秦大厦)进行确认。(考生打印出申报表后,不得在报名系统内进行任何更改或保存操作,如有更改导致不能报名后果自负。)
  1、申报初级(士)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②《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③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④存档凭证。
  2、申报初级(师)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②《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③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④士级资格证书及聘书;⑤存档凭证。
  3、申报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②《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③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④师级资格证书及聘书;⑤存档凭证。
  4、凡报考专业代码在027至091之间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注册证书)。
  5、凡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各专业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护理上岗证。
  6、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按原档案号报名,同时提交上年度考试成绩单。
  7、考生报名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应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单纯复印件无效)。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
  2010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7至086)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3)、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100)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余51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1、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为: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和日期
基础知识    5月22、23、29、30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5月22、23、29、30日    11:00-12:30
专业知识    5月22、23、29、30日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5月22、23、29、30日    16:30-18:00
  2、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为: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和日期
基础知识    5月22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5月22日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3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5月23日          14:00-16: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逾期未交纳存档费的代理人员须先在老三届世纪星大厦四层业务大厅6、7号窗口交纳。
  2、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不提供现场网上报名、打印服务,请考生自行网上报名打印。
  3、关于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报名考试,仍按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陕卫考办发[2002]8号文件执行。
  4、考试结束后,考生务必保留准考证,以备考试科目全部通过后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5、对于考试合格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持准考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及相关证件到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办理资格证书。

七、考试收费
  报名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陕价费转发[2002]9号)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价费调发[2002]93号)核定标准收取,即: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

附件:样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未经 haorc.com 同意,请勿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发布日期:2009.12.18

推荐给朋友】 【打印信息】 【关闭窗口